全村动迁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拆迁补偿
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通常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补偿金额包括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等。
产权调换:提供安置房进行补偿,安置房的面积一般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和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也可以二者结合。
周转补偿费:针对临时居住条件,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
土地征用补偿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包括房屋、树木、水井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等,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途径
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并可能每2至3年进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