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法人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5-01-11 17:40:19

药店法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药学技术人员:

至少有一个驻店药师和一个营业员,且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学历,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

营业场所和设备: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

许可证件:

需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质量负责人: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注册到店。

其他要求:

药店法人和质量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确保职责明确分离。

法人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是经营药店的基本前提。

综上所述,药店法人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还要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设备,同时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并确保质量负责人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药店能够合法、安全地经营药品,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