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 由总公司开设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所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的财产,并计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一切活动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此外,分公司的名称中通常会包含“某某公司分公司”等字样,并且其经营范围通常受限于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综上所述,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主要承担总公司的部分业务活动,并且其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