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羁押通常是因为以下原因:
案件复杂性:
当案件情况复杂,期限届满时无法终结侦查或审判。
特殊原因:
存在特别重大的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
证据收集:
关键证据的收集或鉴定尚未完成,影响案件性质的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定情况下可以经相关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
新罪发现: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罪行,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身份不明:
犯罪嫌疑人不提供真实身份,身份调查期间羁押不计入。
流窜作案: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羁押期限可以延长。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