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使用期限为 三十年。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综上所述,耕地的使用期限为三十年,且在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延长三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使用期限为 三十年。具体条款如下: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综上所述,耕地的使用期限为三十年,且在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延长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