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供需两端综合发力,统筹促消费和惠民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4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消费既关系着经济发展,也关系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我省立即行动、抓紧研究,结合云南实际出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居民增收促进、消费能力保障、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大宗消费扩容、消费品质提升、消费环境改善、限制措施清理优化、强化赋能支持8个方面提出28项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迅速落地见效。
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实施方案》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强化“需求侧”,加大了需求侧政策支持力度。二是注重“暖民心”,政策措施“有加有减”,让群众的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三是体现“云南味”,注重可落地、有创新,结合我省比较优势,重点拓展旅居、入境、赛演等7个服务消费领域增长新空间,有针对性地培育云南消费细分市场。四是突出“赋动能”,强化综合施策,调动更多政策资源,协同支持消费提振工作。
在《实施方案》牵头管总的前提下,我省各相关部门不断细化,积极推进各领域具体工作措施出台落实。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在优化消费环境中增强消费意愿、在保障改善民生中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的工作思路,围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以及优化消费环境行动,持续加强消费环境政策协同和行政执法监管,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创业能够更好地带动就业,实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从资金、培训、平台、服务等方面着手,打造“七彩云南 创业福地”品牌,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促增收作用。在政策保障方面,牵头印发《“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贷款扶持方面,持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在创业载体建设方面,采取厅市共建模式支持普洱市试点建设“创业之城”,探索“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城区改造+创业”“绿美乡村+创业”等特色创业模式,创新载体建设。
省商务厅坚持“政策+主体+活动+服务”四轮驱动,围绕“优结构、强主体、树品牌”三大目标,实施消费品换新倍增、经营主体量质提升、商旅文体消费转化、系列主题消费促进、商贸服务数字化赋能5大行动,推动《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省民政厅从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入手,结合职能职责,正在拟定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拟对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居家适老化产品给予补贴。
省体育局着眼赛演消费促进新消费,提出加快培育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山水联赛、环云南公路自行车赛,发展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等观赛旅游消费,开展83项“进景区”赛事、104项“进街区”赛事、14项“进商圈”赛事系列活动;加快建设云南“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发展集聚区、体验区,打造“大理四季户外运动之城、丽江高原户外运动之都、怒江峡谷户外运动天堂、迪庆世界徒步圣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