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如贷款放款至上家,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
买方本人及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并复印正反2份)。
有效关系证明:单身无需提供;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提供火化证及结婚证。
买方本人及共有人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都带着)。
提取的公积金只能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如共有人需要提取公积金请另外再准备一张银行卡。
所有材料全部原件,本人及共有人均需到场办理。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