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什么意思 ?小心构成刑事犯罪

时间:2024-07-30 11:17:25



为了扎牢疫情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这几天,广东多地发布反走私反偷渡动员令。对于提供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并且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一些地方对于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另外,从反偷渡措施有效期1年可以看出,广东对于走私偷渡行为的坚决与零容忍态度。

就在通告发出不久后,就有热心市民提供相关线索,获得10万元的奖励。真是羡煞旁人!怪不得有些网友表示,从现在开始看谁都像行走的10万。说到底,羡慕归羡慕,要想通往这条“致富之路”,还是得要了解一下关于偷渡的知识。


什么是偷渡

说到偷渡,指的就是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法律上的拟定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未经出境许可、入境许可。

看一些老电影,里面的人物角色想要偷渡,一般会选择翻山越岭、游泳,好一点的就是乘船偷渡。到了现在,偷渡的方式越来越多样,也不仅限于传统一点的手法。在司法解释里,这些情形被认定为偷越国(边)境。

一是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三是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四是使用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这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国(边)境,也属于偷渡。此外,还有其他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方式,比如藏后车厢偷渡、藏行李箱偷渡、改造客车夹层偷渡,逃避边防检查,翻越物理隔离等偷渡方式。


偷渡行为的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目的,招募、拉拢、引诱、介绍、培训偷越国(边)境人员,策划、安排偷越国(边)境行为,在他人偷越国(边)境之前或者偷越国(边)境过程中被查获的,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论处。

从解释可以看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并非一经实施,就被认定为既遂。如果在偷越国(边)境之前或过程中被查获的,应当认定偷越国(边)境未遂。

因此,认定偷越国(边)境未遂的,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偷渡人员还没有越过国(边)境线之前被查获的;二是偷渡人员虽然已经越过国(边)境,但是还没有完成偷越行为。也就是偷渡人员在偷越时间具有持续性,空间上具有区域性。

比如说,在边境10公里的地方设有边防检查站,偷渡者在偷渡过程中,在边境巡逻路段被查获。虽然偷渡者已经偷越过国(边)境,但是依然是处于边境管理区域内,完成偷越行为需要一段时间。

偷渡的法律责任

不少人为了达到某些目的铤而走险,选择各样的方式进行偷渡。其实这已经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322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犯罪。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具有下面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形严重:第一是偷越国(边)境3次或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第二是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第三是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第四是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第五是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以处5日拘留或500元罚款;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非法出境入境的,情节严重的,处5日至10日拘留,以及最高1万元的罚款。

置法律和疫情防控于不顾,偷渡行为,不仅会扰乱边境的管理秩序,还可能为疫情防控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因此,提醒大家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偷渡行为,共同守护边境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