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的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等相关资料。
提交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车管所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车管所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选择回收企业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会对车辆进行查验,确保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
办理注销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
回收企业回收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领取报废资料
报废手续完成后,车主会收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文件,可自行领取或要求回收企业回寄。
建议:
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或回收企业,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