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如下:
普通门诊刷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医保卡用于支付个人在定点医药店的购药费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账。
住院刷卡
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须出示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出院结算时,医保卡中的资金会按照政策比例当场报销。
药店购药限制
医保卡只能在定点药店购买6种医疗用品,包括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计划生育用品、卫消字类用品、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医用器械、国食健字类保健食品。
查询参保信息
参保人可持《居民医保卡》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刷卡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异地就医
如果需要异地就医,应先征得当地医疗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转诊手续。
外地发生的费用需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可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急诊抢救
若病情危急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抢救,需在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后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门诊大病审批
参保人可凭卡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诊大病审批手续。
特殊规定病种
对于特殊规定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的认定,住院时同样使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先个人自费结算,再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医保码应用
通过手机展示医保码,参保人可以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还可以使用医保码挂号、问诊、检查、取药、办理入院登记、打印病例资料等。
刷脸支付
参保人在激活医保码的基础上,可在1000余家医院、药店实现医保刷脸结算报销,无需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码。
建议:
参保人应妥善保管医保卡,避免遗失或消磁。
在使用医保卡时,确保所有费用结算均符合医保政策,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和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提前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使用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