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果遇到同分情况,中标结果将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综合评分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并列得分
如果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相同,则首先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也相同,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平均得分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果中标候选人并列,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建议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处理同分情况的具体方法,以确保公平、透明和合规。
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分和排名,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时,应严格按照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标确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