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标书后,开标的时间主要依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发标后10日内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不得少于5日,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招标公告发布后20日后开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从发布招标到开标需要至少20个工作日
发布招标公告至开标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就是开标的时间
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很短,几乎在几家单位同时到达就可以开标,但是评标根据标的大小时间可以从几个小时到几天。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招标文件已经提前发布,则开标时间通常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 10日内。
如果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但招标文件未提前发布,则从发布招标公告至开标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确保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时参加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