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办理产权证是每个购房人最开心的时刻,但吴先生拿到产权证后却愣住了:产权证上使用期限只到2069年。应有70年产权的房子为何“缩水”这么多?带着吴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并咨询律师购房时应注意的事项。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小玲 文/图

今年刚办的房子产权证标明其使用期限是从1999年开始的
业主:新房使用年限 “缩水”了20多年
吴先生购买的房子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文景华庭小区。该小区是2021年开始建设的,吴先生的房子是2022年购买、去年8月交付、今年7月办理产权证的。据吴先生回忆,他在买房时,销售人员并未向他介绍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期限。最近他才看到购房合同上有写,但当时签署时未细看。
记者在吴先生出示的不动产权证书中看到,权利性质一栏写着“出让/商品房”,使用期限一栏写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05-20起2069-05-20止”。
吴先生想了解:这是不是代表着他购买的这套商品房实际使用年限达不到70年?开发商是不是拿地后长期不建设,届时房子到期了该怎么办?开发商销售人员未主动告知,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部门:使用期限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算起
针对吴先生的疑惑,记者分别采访了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郭女士介绍道,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不是以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开始计算,而是根据开发商拿地时签的出让合同时间来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开发商在拿地后要先办理土地的产权证,房子建设好后才为业主办理分户产权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缴纳或减免需根据后续法律、行政法规确定。她表示,他们中心只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来为业主办理产权证,至于该小区开发商的拿地和建设时间问题,需向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了解。
该小区开发商是不是拿地后迟迟不建设?对此,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洪女士表示,这块地是属于拆迁置换土地,开发商在2021年完成置换相关手续,并办理土地的产权证。取得相关手续后,开发商就开始施工建设了。这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开发商不存在拿地后多年不建设。
律师:购房时应关注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该小区开发商销售人员未主动告知关于土地使用期限的相关信息,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购房时应关注哪些问题?据此,记者采访了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伟福。
武律师认为,业主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范畴,不动产权证书列明的时间无误,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上也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时间。因此,除非能证明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欺诈行为,否则不能仅因业主没有仔细看合同,就认定开发商构成欺诈或要承担违约责任。
他建议购房者应关注如下问题:一是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可通过查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来了解所购房屋土地的具体性质和使用年限。二是土地使用年限的起始时间。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过短可能会对房屋后续价值及使用产生影响。三是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看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等相关事项。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或者不告知购房者土地使用权年限等重要信息,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