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依法享有的各种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就业市场上平等地选择职业,不受歧视。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得约定的工资和报酬,享受合理的工资待遇。
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及依法享有的年假等休假制度。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工作过程中获得必要的安全卫生保护,防止职业危害。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保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包括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权、经济补偿权、工作时间权、劳动竞赛权、合理化建议权、科学研究权、技术革新权、发明创作权、受表彰或奖励权、参加组织工会权、民主协商参与权、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劳动培训权、职业技能考核权、劳动安全权、劳动保险权、劳动环境权、病伤产期不受解雇权、女工和未成年工受特殊保护权、伤残保障权、疾病保障权、退休保障权、退职保障权、待业保障权、家属抚恤权等。
这些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并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