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承揽

时间:2025-01-12 20:30:2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 加工合同:承揽人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

2. 定作合同:承揽人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

3. 修理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

4. 复制合同:承揽人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

5. 测试合同:承揽人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

6. 检验合同:承揽人利用自己的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

这些合同都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其中承揽人负责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而定作人则支付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