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社保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缴费基数调整:
各地区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进行加权计算,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病残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
社保补缴政策收紧:
新企业年金条例实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十四连涨。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个人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16%的比例缴纳。
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从2030年1月1日起,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采取渐进式小步调整。
社保缴纳由税务局征收:
自2019年起,社保缴费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制度及程序更加清晰。
社保办理转移变容易:
可以在全国社保平台上查看个人缴费情况,便于办理转移手续。
社保办理简化:
社保办理时所需资料可在社保共享平台上审核。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旨在确保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