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票据什么处理

时间:2025-01-11 19:43:20

作废票据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标记作废

在票据正面注明“作废”二字。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通过税控机作废或作红字冲销。

存放管理

将作废票据存入专用存放箱,保持其可识别的完整性。

所有联次的票据应收回,并加盖“作废”字样。

审批流程

如作废原因属于发票开具错误、遗失、被窃等,需填写《发票作废申请书》,并向税务机关申请批准。

保存记录

发票开具方和使用方应保存并妥善存放作废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相关账册等,应保存5年,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销毁处理

根据法规,企业可定期对作废票据进行集中销毁,如碎纸机粉碎或专业机构销毁,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特殊情形

如发票寄丢,应及时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可在税务部门确认并出具抵扣税证明后,办理相关手续重开。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遵守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