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原因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现象或事实。具体到不同的法律领域,法定原因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法律领域中的法定原因:
民事诉讼中的法定原因
当事人关系:与本案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利害关系: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参与人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
其他关系:与办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
职务限制:审判人员、监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离婚法定理由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合同法定解除原因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
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
婚姻终止的法定原因
一方当事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离婚:当事人之间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
宣告婚姻被撤销:因欺诈、胁迫等情形宣告婚姻无效。
这些法定原因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旨在确保法律关系的公正、合法和有效。了解这些法定原因有助于在具体案件中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