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飞行垂直起降点“太吵”,咋办?记者今天(7月1日)获悉,全国首个《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噪声控制规范》地方标准已于6月30日正式实施。该《规范》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作为低空飞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垂直起降点通常设在市区的楼顶等人口密集区域。调查显示,有的城市,政府部门已接到与低空飞行器相关的噪声扰民投诉。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垂直起降点的噪声评估标准与方法,也未建立低空飞行器噪声准入机制,导致对垂直起降点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缺乏科学依据。去年7月,此项标准经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后,苏州声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单位,启动标准编制工作。
“保障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在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噪声控制达到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提升周边居民生活质量,才能更好促进苏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苏州声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韩峰介绍,《规范》包含,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噪声控制总体原则、限制要求、噪声识别与评估、噪声传播控制措施、噪声监测与管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及其配套设施的噪声控制方案、实施评估规范与运行维护工作。
《规范》明确,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的噪声污染治理需遵循源头减量、传播途径控制、受体保护、综合管理四个原则。在管理要求上,《规范》还明确,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噪声控制限制要求,包括场界噪声限值、飞行器噪声限值、飞行器起架降次的限制。
那么,如何做好低空飞行垂直起降点的噪声监测和管理?《规范》提出,低空飞行器的运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噪声监测体系,如网络布设、设备选型、数据采集与分析、应急响应、公众参与等。同时,运营管理部门可从计划、标准与评估、暴露评估三方面定期检测垂直起降点及周边环境噪声水平。
韩峰表示,控制噪声、减少低空飞行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既呵护城市居民的“宁静权”,也促进低空经济“飞得好”,还能促进噪声控制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规范》的实施必将为其他地区建设“人-机-环境”共融的城市提供范本。(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文)
编辑: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