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初心求财运的“红包局长”——罗江燕案件警示录

时间:2025-05-12 16:14:00

风正巴渝

违纪违法事实

罗江燕,女,汉族,曾任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4年3月,罗江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罗江燕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防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多名下属送予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要求,违规查询他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器私用,将矿产开发、国土规划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手续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24年6月,罗江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4年12月,罗江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原声忏悔

忏悔书节选

我记得第一次收红包时,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个饭局上。席间,有人往我衣服口袋里塞了一个信封。我当时心跳加快,整个饭局不知道怎么吃完的,回到家偷偷打开信封,里面装有1000元现金,这在当时相当于我两三个月的工资。

2013年,我前夫因受贿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为永川的一个笑话,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有了这样扭曲的心理,我开始不断收钱,并给自己定了一个“底线”,不像戴兵一样收“坨坨”钱,只收“小红包”,自认为收小红包犯不了多大个错。我从收小红包到收“大坨坨”钱,就是一个积小恶变大恶的过程,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违规违纪到违法犯罪的过程。

后来,我当上房交所所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后,找我办事的人多了,恭维的人也多了,渐渐的习以为常,防线也慢慢失守。

在长长的反思和深深的忏悔中,我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希望我惨痛的教训能警醒世人,切勿重蹈我的覆辙。

教训之一,思想不可蜕变。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理想信念作为“定海神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才能不越轨、不逾矩,清正为民、廉洁奉公、秉公用权。

教训之二,学习不可懈怠。走上领导岗位以来,我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没有很好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很好把握住自己的底线,犯下严重错误,感到非常后悔。

教训之三,纪律不可逾越。纪律体现在生活、工作方方面面,我的悲剧人生是从违纪开始的,小不理,害全身,纪律一旦放松,就会“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失控、失常,失去理智,走向彻底犯罪的深渊。

教训之四,家风不可不正。家风连着党风,关系着社风民风。家风正,则可兴家立业;家风不正,则会殃及子孙、贻害社会。虽然我知道当官和发财是两条道,不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但仍私欲作祟,前腐后继,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伸手必被捉,最后落到今天的可悲下场。

回顾走过的弯路及原因,我心如刀绞、悔恨不已。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辜负了亲朋挚友对我的关心和厚爱,辜负了年迈父母对我的谆谆告诫和殷切希望,辜负了从小缺爱的儿子对我的信任和期盼。

案例剖析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罗江燕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担任永川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这一颇有“实权”的“官”后,自认为权力、地位都有了,只有“找钱”才能让自己更“强大”,逐渐把公权力当做满足私欲、攫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冲破纪法底线,坠入犯罪深渊。

罗江燕原本在业务上努力钻研,工作上勤勉务实。随着职务的升迁,主动跟她结交的商人老板也越来越多。看着周围老板朋友们坐豪车、穿名牌,罗江燕的心态逐渐失衡,思想开始松懈,初心开始蒙尘,工作开始懒怠,其“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开始萌芽。即使是“身边人”也未能唤醒“梦中人”。在前夫因受贿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罗江燕学到的不是要坚守原则、遵纪守法,而是给自己设定了一条所谓的“底线”:只收小红包,不收“坨坨钱”,这样最多算违纪。秉持送钱就“亲”,不送钱就“清”的原则,她利用自己分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矿产手续审批等职务上便利,把利益输送当作“人情往来”,用红包礼金鉴别亲疏远近,从2000元到5000元再到5万元,最后红包越收越大,胆子越来越肥,在贪腐路上越走越远。

不管是前夫获罪判刑还是共事过的领导被组织查处,都没有让罗江燕迷途知返,她给自己微信取名叫做“兵不燕诈”,其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自负心态可见一斑。在推杯换盏的恭维声中,在商人老板的红包攻势下,罗江燕公权私用、靠企吃企、坐地生财。在分管物业管理时,以家人的名义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妄图既当行业管理的“裁判员”,又当承接业务的“运动员”;分管房地产时,将自己的空壳物业管理公司卖给有求于自己的房地产老板;分管矿山企业时,与他人共谋,虚构石料购销合同,打着入股的幌子,以“资金占用费”的名义向商人老板索要钱款一百余万元。为了瞒天过海,罗江燕不仅将自己的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并代持其亲属的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使用赃款,还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声称是做正当生意,以此来对抗组织调查。罗江燕一门心思耍小聪明欺瞒组织,无异于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只有慎始,才能善终,领导干部应当身体力行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要让人生蒙上利益的灰尘,走向“烂尾”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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