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4月11日消息,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昊(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昊利用担任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徐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宿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5月20日,王昊被查;2024年11月20日,王昊被“双开”。
经查,王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钱色、权色交易;规矩意识淡薄,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信息显示,王昊,男,1965年2月生,汉族,安徽砀山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王昊曾长期在徐州市工作,历任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沛县县委书记,徐州市副市长,徐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7年,他任徐州市政协主席,2018年2月任宿迁市代市长,2019年1月任宿迁市市长,2020年12月任宿迁市委书记,2023年1月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