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迎接第26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的召开,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4月1日起,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秩序提升月”专项行动。
在本次“市容秩序提升月”专项行动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从整治乱堆乱放、店外经营,规范广告设置、建筑围挡、商业活动等十个方面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整治。
市民朋友们,点滴行动汇聚文明力量!让我们携手同行,以主人翁姿态守护城市的“颜值”与“温度”,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更有序、更美好!
1.乱堆乱放要禁止

沿街店铺 (单位)不得在门口、墙边、道路两侧、停车位乱堆乱摆乱放物品。
2.商业经营要入室

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
3.流动摊点要入市

流动摊点要依规入市经营,不得违规占道。
4.广告设置要合规

主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单面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或者任意一边长大于等于4米)要到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后设置;其他小型户外广告和招牌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采集信息后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需保持完好无缺损。
5.商业活动要审批

节假日(开业)期间举行商业活动时,需要设置单拱门、双拱门、帐篷的,到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后再设置;不能占用盲道、自行车位、停车位,不影响交通。
6.非机动车停放要入位

非机动车要按同一方向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内,不得超出停车线、占用通道或停放在非停车区域。
7.车体广告(落地广告)要依规

不得在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体上违规张贴各式各样的广告,禁止流动车体广告违规张贴行为,禁止落地广告设置行为。
8.公共车位要禁占

不得私占公共停车位(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可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安装锥桶、车位锁、石墩等障碍物,不可停放“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
9.围挡设置要维护

对围挡出现破损、变形、松动、广告陈旧等情况,需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围挡牢固且外观整洁,无明显污渍、褪色。
10.施工现场要防护

市政工程施工、沿街店铺(单位)装修时,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等防护设施。
来源:寿光市融媒体中心/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