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证需要以下手续:
提出申请
双方必须共同到场,这是申请离婚证的基础步骤。
填写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需要填写并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且按指印以确认真实性。即使双方私下达成一致,现场确认也是必不可少的。
提交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内容通常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债务处理的约定等。
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
双方需要提供有效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以及结婚证。
接受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领取离婚证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正式登记并发放离婚证,这标志着离婚程序的完成。
建议:
在办理离婚证时,双方务必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办理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