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人员”这个词汇根据不同的上下文有不同的含义:
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警察。
教师。
医生。
律师。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中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在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的人员。
脱贫监测户和边缘贫困户。
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普通熟练技工。
学区内有自主房产人员子女。
这些定义涵盖了从法律、教育、医疗到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特定条件下的贫困家庭和一般公众。具体的“二类人员”分类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政策、法规或行业规定有所变化。
建议根据具体的行业或政策背景来理解“二类人员”的准确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