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是指由法律规定实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刀具,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刀具。
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刀具。
少数民族使用的刀具:
如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其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上述标准制定。
总结: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和多刃刀具,以及少数民族使用的特定刀具。这些刀具的制造、销售、携带和使用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