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大厅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拟订或制定本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直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工作。
负责县级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对县级分中心大厅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涉审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并对各类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县级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及交易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
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评标专家诚信体系等建设与管理。
负责县政府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
行政管理和协调
负责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接收、处理和发布行政机构文件。
负责司法机构工作人员的住宿安排。
具备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的批准能力。
负责组织制定行政规章,教育、宣传和监督行政事业活动。
负责行政机构和部门间的良好协调,维护行政机构正当权力行使。
服务窗口和人员管理
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对各类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其他服务
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所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协调相关单位对重大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负责窗口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日常行政管理事项。
总的来说,行政大厅是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机构,旨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方便公众和企业办理各类政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