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 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这笔资金归业主所有,并且其管理原则包括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和政府监督。
具体而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物业共用部位:
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如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面等)、走廊通道、楼梯间、电梯井、物业服务用房,以及房屋外墙面等。
共用设施设备:
如电梯、消防系统、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等。
这笔资金的交存标准通常根据当地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平均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例如,某些城市规定不带电梯的物业每平方米交存35元,带电梯的物业每平方米交存65元,排屋别墅每平方米交存45元。
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每位业主为了保障建筑物长期安全使用所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如果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试图以诉讼时效作为辩护理由,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保障物业长期正常运行和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手段,其管理和使用需要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和政府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