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需要盖的章根据票据类型和背书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票据类型背书盖章的要求:
汇票背书
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人需要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日期未记载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可以加附粘单,粘单处需加盖骑缝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盖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如果背书格式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单处需加盖骑缝章。
背书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支票背书
在支票背面背书栏加盖个人名章和填写身份证号码。
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总结:
汇票和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需要加盖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可能还需要加盖骑缝章和记载背书日期。
支票背书需要加盖个人名章、身份证号码,收款单位还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建议在实际背书过程中,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进行盖章,以确保背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