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也称为合营公司,简称JV,是由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法人或个人根据合资协议,在特定领域或项目上共同投资经营的企业形式。合资公司的特点是各方共同出资、共享经营风险和利润,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和利益互惠。合资公司与策略联盟不同,后者与公司股权无关,形式上也不那么严谨。
合资公司的具体特点包括:
1. 由两家或多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
2. 各方分别拥有一定比例的股权。
3. 共同分享公司的利润、支出、风险。
4. 共同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5. 合资公司可能仅为一个特定项目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爱立信那样,作为持续合作经营的形式存在。
合资公司在多个行业中都很常见,特别是在石油行业,通常是一家本国公司与一家外国公司(其中多数是国际企业)合作成立,以实现技术、设备、市场等方面的互补和优势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