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这种情况其实很少有卖家遇到,所以大家对这个不了解其实也无所谓,但是今年来航运界出事的船概率增加了很多,所以弯弯觉得有必要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古老且特殊的法律制度之一,源于海事习惯法规则,在早期常见于船舶航行遭遇自然危险时船长采取部分抛货、砍断桅杆等措施后由船货各方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其基本原则是受益方按照各自收益财产的价值比例分摊一方(或多方)遭受的共同海损损失。
那么,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我们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注意:下面讲的是,事故发生后,你的货物没有损失,但需要一起承担共同海损的情况。
1. 货物大概率会延误
毕竟船公司不会随便宣布共同海损,一般都是出现了重大事故,所以这种情况下,你的货物基本不可能按船期到港了。
2. 不提供担保将无法取货
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会委托一家专业的公司进行理算,计算船舶和货主们需要分摊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由海损理算师根据船舶和货物的目的地价值算得出,而船东对其控制下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但是由于这个流程需要漫长的时间,船东总不能一直扣着货主的货不放,所以就需要货主做出承诺,确保自己会一起承担共同海损。
3. 共同海损理算过程相当漫长
比如此前长赐号事故,大家也可以看出就理赔的事情拖了很久,其中很长时间可能都是在计算共同海损各方需要承担的金额。
二、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只涉及船舶和货物各自利益的损失(如由于驾驶人员的疏忽致使船舶搁浅、船底受损;货物被窃、焚毁等),损失由各自利益方承担,如已投保,由承保人代替对造成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只涉及标的物的损失或损害,不包括任何费用)。
1. 与共同海损相比,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是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可以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
2.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联系:
1)从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
3.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2)损失的承担着不同
3)损失的内容不同
4)涉及的利益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