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入职后1个月内,单位必须和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合同签多久,直接决定了试用期的长短。
当签约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想再续约,需要支付赔偿吗?如果需要支付赔偿,又该怎么算呢?有没特殊或意外情况?
关于这几个问题,很多朋友存有疑惑,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
合同到期不续约,要赔偿吗?
是否赔偿,需要看情况。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有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约,但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约,那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想再续约或变相降低劳动合同的福利待遇,来迫使对方不再续约,这种情况,是需要支付一定赔偿的。
具体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1项、第四十六条第5项。
如到期不续约,赔偿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标准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但补偿年限有限制,最高不超过12年。
合同不续约,需注意哪些情况?
除了可能涉及经济赔偿,即便劳动合同期满,有几类特殊人群,也不能说终止就终止合同。
如果属于以上几种情况,劳动合同应该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如果属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员,还需要参照工伤相关规定,进行调岗、退休或退职等相应安排。
具体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
另外,如果合同到期不打算续签,记得提前30天通知提醒对方。
续约劳动合同要提前吗?
不需要。一般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的。但到期后超过1个月还没续订,就有些麻烦了。超时的月份,往往涉及双倍工资。
为了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约,导致公司需支付额外工资补偿等情况,建议HR提前做好这几点:
1、做好员工合同管理,并定期更新维护。
2、提前做好劳动合同续签审批,针对性执行通知。
3、完善合同签约形式,线上线下按需进行,避免逾时遗漏。
以上,希望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