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公积金怎么提取

时间:2025-01-06 19:03:42

在慈溪提取公积金,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契税凭证、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根据提取原因不同所需材料各异)。

单位审核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提交申请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办理转账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其他提取方式

如果选择委托他人提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无法亲自办理,也可以找人代办,携带所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

注意事项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新单位重新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能以离职满半年的名义再提取。

在首次购房取得房产证、契税凭证之后,可凭相关证件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建议提前咨询慈溪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其提供的线上服务了解最新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