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土方发票的步骤如下:
申请代开发票
到主管地税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
纳税人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等相关资料。
提供必要资料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付款方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
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如适用)。
发票使用和管理
土方票由项目部财务室从公司财务部领取,并建立健全签字、登记台账,完善手续。
发票人员由生产副经理安排,到项目部财务室领取土方票,签字登记,并建立台账。下一次领票前,必须上交前一次的土方票存根。
土方票应指定专人发放,并在倒土区或施工面现场指挥发票。如发现拉土车没有装满、不听指挥倒土或倒土不净,发票人可拒绝发票,情节严重的应向项目部汇报并给予罚款。
发票的核实和回收
土方票应当天发放并当天核实,如有遗失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虚报。
结算时,车队负责人上交项目部统一收回,财务科安排两人或两人以上清点回收,核实无误后开具公司统一印制的收料收据,作为付款依据。收料收据应由两位收票人和交票人签字。
发票的销毁
收回的土方票应由收票人员及时交回财务室,公司统一安排销毁。
以上步骤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土方发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