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离婚

时间:2025-01-06 17:05:49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且该婚姻自始无效。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建议

及时提出请求:受胁迫的一方应尽快在法定期限内(一年)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以免错过法定时效。

准备充分证据:在请求撤销婚姻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婚姻是在胁迫下缔结的,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被拐卖或解救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等。

咨询专业律师: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