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财政拨款
本级财政拨款
争取上级财政拨款资金
结合项目建设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或试点单位支持
债务性融资
商业银行贷款:期限短、利率高、条件多
利用主权外债:
外国政府贷款:长期优惠性贷款,通常由大城市使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城投类企业债券,通过设立政府企业作为融资平台
直接融资
财政资本金投入获得的股权收益
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投入
中央转贷的国内外政府债券
向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
外国政府援助赠款
间接融资
国有投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财政担保和贴息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财政担保并承担债券利息
项目融资
利用土地级差效应获得土地出让金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方式
BOST(Build-Operate-Subsidize-Transfer)方式
其他融资方式
地方政府管理的国资公司向银行贷款
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成本较低,银行贷款程序简单
地方政府在举债时通常需要遵守“黄金规则”,即举债只能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不能用于弥补地方政府经常性预算缺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地方政府融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是常见的融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