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到期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更换:
提前准备
在暂住证到期前10天内,到当地的派出所或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换证手续。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暂住证原件(如有遗失需补办)。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就业证明、就读证明等。
缴纳费用
换证时需要缴纳3元钱的工本费。
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在表格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住址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会制作居住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变更手续
如果暂住者搬家,需要在变更暂住地址一周内,到变更后的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
如果暂住人员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暂住人员在暂住地死亡,则需其亲属、房主或单位负责办理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提供的身份证照片应与本人相符,并保持照片清晰。
根据当地公安局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暂住证到期前完成更换手续,以免影响正常居住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