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规定如下:
原则上按在岗人员标准发放: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标准发放。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情况,确保了借调人员不会因借调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特殊情况可协商: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借调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工资发放的具体细节。这种协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的认可,并确保其正常待遇得到落实。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支付工资的标准应在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并且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这意味着,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双方单位的管理与考核:
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双方单位共同负责,确保借调人员能够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主要以借出单位为主,但借调部门也会提出考核参考依据。
工伤责任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在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关系与工资支付:
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上按借出单位的在岗人员标准发放。
特殊情况下可以协商确定工资发放细节,并需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标准。
双方单位共同负责借调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工伤责任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双方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者与借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可以在借出单位和借调单位之间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