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辖市有哪几个(中国直辖市变迁简史)

时间:2024-07-17 13:46:46

1. 北洋政府时期(1911-1927年)——萌芽时期

中国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21年7月,北洋政府颁布了《市自治制》,把城市规格分成两种,一种是特别市,其地位相当于县,另一种是普通市,行政关系隶属于县。这一时期北洋政府治下的特别市,计有北京特别市,津沽特别市,淞沪特别市,青岛特别市,汉口特别市。北京特别市属于首都,地位特殊,直接受北洋政府内务总长监督,地位相当于直辖市,省级单位。津沽、淞沪等特别市,行政级别相当于县。

2. 民国南京政府时期(1928-1949年)——院辖市(直辖市)正式设立时期

1928年7月,民国南京政府通过北伐完成除东三省之外全国形式上的统一之后,民国南京政府公布了《特别市组织法》,决定将南京和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具有特殊定位的城市设为特别市,直属南京国民政府管理。该法还规定,各省会城市和人口在二十万以上的城市,以及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具备重要地位的城市,设置为“市”,相比特别市,其为普通市,本质上可称为“省辖市”。至1929年底全国计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汉口、广州共7个直隶中央的特别市。

1929年底中国共有7座特别市(地图来自地球知识局)

1928年10月南京国府实施“五院制”以后,各特别市由原来直接隶属国民政府改隶为行政院,特别市改成“院辖市”或“直辖市”。广州、北平、天津、汉口四市,均在院辖市和省辖市之间各种徘徊,升升降降。截至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直隶南京行政院的院辖市(直辖市)计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等五个

1937年7月中国共有5座院辖市(地图来自地球知识局)

1937年7月,淞沪会战爆发,国民政府定重庆为战时首都。1939年将重庆升格为院辖市。1947年将广州、汉口、西安、大连、沈阳、哈尔滨六市升为院辖市,其中广州、西安、沈阳三城市特殊,兼具院辖市与省会的双重地位。截至1947年底,共有南京北平上海、青岛、天津广州大连重庆哈尔滨汉口西安沈阳12个院辖市

1947年中国共有12座院辖市(地图来自地球知识局)

3. 新中国改革开放前时期(1949-1977年)——直辖市变动频繁时期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共设有12个直辖市:北京、天津、沈阳、抚顺、本溪、鞍山、南京、上海、武汉、广州、西安、重庆。东北4个,华北2个,华东2个,中南2个,西南1个,西北1个。12个直辖市,东北(全部在辽宁)就占据了4个。

1949年新中国建国初期共设有12座直辖市

1952年11月15日,南京市直辖市降为省辖市,设立为江苏省省会。1953年3月12日,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1953年7月,哈尔滨市设为直辖市。1953年9月,长春市设为直辖市。1953年底,全国共有北京、天津、沈阳、抚顺、本溪、鞍山、上海、武汉、广州、西安、重庆、旅大、哈尔滨、长春14个直辖市。

1953年底中国共有14座直辖市(地图来自三海讲历史)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11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此时全国只剩下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

1954年被撤销的11座直辖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省辖市,设立为河北省省会。1967年1月,天津市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70年中国共有3座直辖市

4. 新中国改革开放后时期(1978-至今)——直辖市稳定时期

1967年天津市恢复为直辖市后,30年直辖市保持不变。1997年为了缓解四川人口压力和统筹三峡工程建设,将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合并为重庆市并升级为直辖市,至此中国共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座直辖市,直至今天未曾改变。

2022年底中国共有4座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