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任意撤销
时间限制: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无需任何理由。
方式:赠与人可以通过明确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或者通过默示的方式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
时间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仍可享有法定撤销权,但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适用情形: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继承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建议
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应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错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权利。
注意公证和公益性质赠与:已经进行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