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扣除:
一次性扣除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一次性扣除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
在高、快速路上倒车或逆行;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性扣除3分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
逆向行驶;
违反规定超车、让行;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性扣除2分
未按照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行驶的;
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未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拨打和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