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状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提交的法律文书,其基本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部
标题: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
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正文
诉讼请求: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争议问题。
事实和理由:
事实: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包括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和焦点。
理由: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尾部
致送机关:写明致送法院的全称。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原告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附件:包括本诉状副本、证据清单等。
附项
副本数量:根据被告人数确定本诉状副本的份数。
证据材料:详细列出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注意事项
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具体、清晰,实事求是地反映纠纷的全貌。
提供的证据应真实、合法,并注明来源。
语言应准确、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表述。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格式和内容,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