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行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中止执行程序:
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债权凭证:
法院可能会给申请人发放债权凭证,作为未来恢复执行的依据。
财产调查:
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可能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等,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罚息和追查财产线索:
申请人可以要求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并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
申请人应关心被执行人的动向,并及时向法官汇报。
执行信息公开网:
债权人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不同法院的案件及履行情况,以便掌握执行进度。
参与分配: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有回款,申请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执行和解:
在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可尽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或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申请人应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在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及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