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用地手续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材料审核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用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确保申请符合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且材料齐全。
征前程序
受理用地申请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报请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确认”等征前程序,并拟订相关方案,如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上报审查
相关报件材料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呈报用地请示。同时,用地报件材料通过远程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审批与批复
用地报件材料逐级上报审查,最终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结束后,会下发批复文件给申请人。
缴纳费用与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