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 取决于抵押物的类型,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抵押:
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
林木抵押:
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
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
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
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
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其他财产抵押:
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建议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金融机构,了解具体的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