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领养小孩,可以选择以下地点:
孤儿院:
孤儿院是专门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的地方,这些孩子通常缺乏父母的照料和教育。
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是政府设立的慈善机构,负责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并提供必要的照料和教育。
儿童救助站:
儿童救助站也是收养孩子的机构之一,主要收养那些需要紧急救助的儿童。
民政部门登记的领养家庭:
除了上述机构外,还可以选择在一些在民政部门进行过登记的领养家庭进行收养。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
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配偶的男性公民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之间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有配偶的人领养孩子,须夫妻共同领养。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此外,收养不满14周岁的孩子,必须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想要领养小孩,应当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或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领养家庭进行收养,并且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