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要归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办),分别负责全国、省(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此外,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框架内审议住房公积金决策事项,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管主要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则由市一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