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是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房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必须通过多方面的验收,包括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和配套等。最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否合格。
具体流程上,开发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要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会出具验收合格的备案表。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并可能涉及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严重质量问题。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依据、流程还是实际操作层面,房屋验收都明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议您在进行房屋验收时,与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联系,以确保验收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房屋质量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