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困难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低保补助
包括大病医疗救助、水电费补贴、住房救助等。
办理条件为无生活来源、特殊救济需求、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临时困难补助
适用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也适用于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残疾子女补助
有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
符合残疾子女补助条件第二种情况的,每年补助1000元。
央务助学补助
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6000元。
重大疾病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自费医疗费用数额确定,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住房救助
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教育救助
特困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全免学杂费,课本费从援助经费中解决。
高中以上教育阶段的,由特困居民子女自己承担。
生活照料服务
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孤寡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这些补助措施旨在帮助不同困难群体缓解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具体的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和发放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