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方式有以下几种:
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有资料。
邮寄申报
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
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例如,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数据电文申报需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简易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方式进行申报。
其他申报方式
除了上述方式外,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还可以采用立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以外的方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建议: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捷的申报方式,如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邮寄申报或电子申报。如需采用邮寄或电子申报,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