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 枪决和注射。
枪决
执行方式: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
执行人员:一般由法警负责执行,以前也有武警参与,但现在已不再负责直接执行。
监督:由检察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地点: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注射
执行方式:通过注射致命性药物使罪犯死亡。
执行人员:由法医负责注射。
执行地点:同样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药物顺序: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死刑的执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死刑犯没有权利选择死刑执行方式。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总结来说,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是枪决和注射两种,具体执行方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并且有严格的监督程序和执行地点要求。